1、10省累计达338.87GW,4省超额完成
2025年是“十四五”规划收官、“十五五”规划谋划之年,也是能源行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。
回首2024年,是中国风电行业蓬勃发展的一年,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7982万kW,同比增长6%,其中陆上风电7579万kW,海上风电404万kW。
截至2024年12月,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.21亿kW,同比增长18%,其中陆上风电4.8亿kW,海上风电4127万kW。
在2025年开年之际,根据公开信息,对全国31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在“十四五”规划中提出的风电装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统计,同时对新一年各省的能源工作计划进行了梳理。
从31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新能源工作情况来看,2024年有15省对电力/新能源装机规模进行了公布,其中,新疆、江苏、甘肃、陕西、内蒙古、广东公布了新能源累计装机量,规模合计达348.64GW。值得注意的是,2024年中江苏、湖南、安徽、广西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越煤电装机量。
从31省“十四五”能源规划文件中公布的数据来看,共有20省明确到2025年风电累计装机目标,这20省规模合计达402.14GW。其中,湖北、河南、辽宁、黑龙江、陕西、新疆、重庆、西藏、云南、广东、海南11省未明确具体风电累计装机目标。
以截至2024年11月底为时间截点,全国共有25省公布风电累计装机量,规模累计达355.2584GW,内蒙古、广西、贵州、云南、广东、海南未公布具体风电装机数据。以该时间截点来看,安徽、山东、天津、浙江超额完成“十四五”规划中到2025年风电累计装机目标。
根据公开信息显示,截至2024年12月底,全国十大风电装机省份分别是:内蒙古、新疆、河北、甘肃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江苏、广东、广西,该10省风电装机合计达338.87GW。
31省风电整体装机进度
4省超额完成既定目标
根据31省“十四五”能源规划中发布的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目标,共有28省明确新能源装机数据,规模合计达1273.9GW(黑龙江、陕西、新疆为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)。
其中,有20个省份明确到2025年底风电装机目标,规模合计达402.14GW,湖北、河南、辽宁、黑龙江、陕西、新疆、重庆、西藏、云南、广东、海南11省未明确风电装机目标。
根据公开信息统计,从两个时间截点对全国31省风电装机完成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。
1.全国31省“十四五”风电装机(截至2024年11月底)
根据公开数据显示,截至2024年11月底,有25个省公布风电累计装机量,规模总计达355.2584GW。内蒙古、广西、贵州、云南、广东、海南风电装机规模未明确。
从整体情况来看,截至2024年11月底,安徽、山东、天津、浙江4省超额完成“十四五”规划中的既定目标,规模合计达2.5086GW。

四川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南、山西、宁夏、江苏风电累计装机目标完成80%以上,甘肃、北京、河北、青海、吉林风电累计装机目标完成70%以上。这些省份距离“十四五”初期制定的风电累计装机指标,尚有一定距离。
上海市在《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》中明确,到2025年,风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60万kW,而截至2024年11月底,上海市风电装机仅完成1.07GW,进度为41.02%。
湖北、河南、辽宁、黑龙江、陕西、重庆、西藏、贵州、云南、海南由于没有明确具体数据,无法确定其风电装机情况。
另外,内蒙古截至2024年12月底,风电装机达85.99GW。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》中提到的,到2025年,内蒙古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.35亿kW以上,其中风电为8900万kW,内蒙古距离既定目标还差3.01GW。
截至2024年12月31日,青海省清洁能源装机达6788.8万kW,其中,风电1268.3万kW。较《青海省 “十四五” 能源发展规划》中明确的,到2025年,风电装机达16.5GW,可见,青海省距离既定目标还差3.817GW。
此外,截至2024年12月31日,新疆新能源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.048亿kW,成为全国西北地区首个新能源装机过亿省份。2024年全年,新疆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4037万kW,突破4000万kW大关,较建设目标任务翻了一番。
湖南在2025年全省能源和运行工作会议上指出,截至2024年12月底,全省风电、光伏发电装机达2982万kW,超过传统火电成为第一大装机主体。
2.全国十大风电装机省份(截至2024年12月底)
根据公开数据显示,截至2024年12月底,全国十大风电装机省份规模已公布,分别是内蒙古、新疆、河北、甘肃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江苏、广东、广西,风电装机累计达338.87GW。

截至2024年12月底,内蒙古装机容量达85.99GW;新疆装机容量达47.08GW;河北装机容量达38.09GW;甘肃装机容量达32.15GW;山东装机容量达26.69GW;山西装机容量达26.16GW;河南装机容量达23.34GW;江苏装机容量达23.21GW;广东装机容量达18.08GW;广西装机容量达18.08GW。
与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相比,山东省超额完成既定目标,内蒙古已完成96.62%。河北、甘肃、山西、江苏也紧随其后,完成超80%,广西风电装机完成73.8%,相信这些省份2025年将可能释放更多的风电装机容量。新疆、河南、广东在“十四五”规划中没有明确具体规模数据。
2024年各省业绩回顾
15省公布相关规模指标
根据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对2024年工作情况回顾发现,有20个省份公布了能源发展相关情况,有15省公布了相关装机情况。
电力总装机:云南、贵州、湖南、宁夏、青海电力总装机合计达463.82GW。西藏明确已建在建电力装机27.05GW,浙江明确新增电力装机22GW。
新能源总装机:新疆、江苏、甘肃、陕西、内蒙古、广东新能源总装机合计达348.64GW。
2024年新能源新增装机:新疆、贵州、宁夏、甘肃、安徽、吉林2024年新增新能源装机合计达81.63GW。

值得注意的是,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,各省区市也在依靠当地资源条件持续发力新能源。
2024年,江苏、湖南、安徽、广西新能源总装机量超过煤电装机量。其中,湖南省新能源装机超过火电成为第一大电源。
甘肃省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均居全国第二位,吉林省新增风光装机是正常消纳能力的10倍。黑龙江省全省电网投资额、并网新能源、外送电量均创历史最高。

2、华能北方:7.2GW风电、光伏项目集中开工
华能北方公司10个新能源项目集中开复工,总规模720万kW。此次集中开工建设10个新能源项目,是华能北方公司近年来新能源开工规模******的一次,包括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万kW风电项目、苏计沙地200万kW光伏治沙基地项目等。
本次集中开工建设的10个新能源项目中,光伏450万kW,风电270万kW。全部投产后,预计年发电量超过130亿kW·h,每年可减少标煤400多万吨,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00多万吨。
截至2024年底,华能北方公司装机规模突破2660万kW,其中新能源占比26.5%,同比提升8个百分点。2025年,华能北方公司力争完成新能源核准(备案)628万kW、新能源开工484万kW、新能源投产759万kW。
3、2025年国家及省市风电行业政策汇总及解读
1.政策历程图
从相关政策历程来看,我国风电行业发展逐步取得长足的进展,同时国家在仍不断对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提出建设要求,“十二五”时期,国家要求全国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亿千瓦,到了“十三五”时期,国家则要求全国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2.1亿千瓦,在“十四五”规划中,国家明确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。在空间布局上,要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大型风电是风电发展的,同时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基地的建设。
2.国家层面政策汇总及解读
——国家层面风电行业政策汇总
随着“十四五”规划、碳达峰和碳中和政策的推出,可再生清洁能源发电成为了中国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布局点,风力发电、清洁能源等行业的大力发展而步入快车道,未来行业的发展环境将持续向好。国家政策层面也将持续推进支持建设。
——《关于组织开展“千乡万村驭风行动”的通知》解读
《关于组织开展“千乡万村驭风行动”的通知》指出,我国农村地区风能资源丰富、分布广泛。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零散土地,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,对于壮大村集体经济、助力乡村振兴,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意义重大。
——《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》解读
2022年2月,国家发改委发布了《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》,确立了未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目标,对未来能源低碳化转型提出了一些体制与措施方面的建议,明确了海上风电这一重点发展方向,为未来风电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。
3.各省市层面的政策汇总及解读
——各省市风电行业政策汇总
当前各个省市对风电发展的要求主要以鼓励类为主,具体表现在各省市对自己省份的风电装机量提出要求,加强风电建设的在各个省份的空间布局、围绕风电项目建设,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等。
——各省市风电行业发展目标解读
从全国各省市的风电行业发展布局来看,大多数省份在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提出推进使用风力发电建设,部分省份提出风电装机规模发展要求,如河北省到2027年风电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1900万kW,湖北省要求到2025年光伏、风电发电总装机达到3200万kW,四川省要求到2025年水电、风电、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.38亿kW以上。
4、湖南发布加快推进风电、光伏项目建设的通知
湖南省发改委发布《关于依法合规加快推进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》,通知提出了优化重点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条件、持续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、安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等措施。
发改价格〔2025〕136号明确要求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、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,并以2025年6月1日为界,保持存量项目政策衔接,稳定增量项目收益预期。
对省新能源建设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审查下发的2023、2024年重点建设风电、集中式光伏项目,各开发企业要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,严格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,做好前期手续办理申报工作。
国能发新能规〔2025〕7 号文件规定2025年1月17日之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 日前投产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,仍按原政策执行。
文件如下:




5、明确2025年新增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相关事项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〈关于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 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〉的通知》(鲁政办字〔2024〕163号)文件要求,稳步推动新能源入市,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,现就新增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。
一、新增项目范围
(一)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。2025年1月1日及以后,完成竞争性配置、列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。
(二)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。2025年1月1日及以后,新增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。
二、参与电力市场结算电量
2025年到2026年,新增风电项目(含分散式风电)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30%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,新增光伏发电项目(含分布式光伏)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15%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。未选择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的新能源项目,若风电项目上网电量小于发电量30%、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小于发电量15%,则全部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结算。
三、入市交易方式
(一)新增集中式新能源项目。
新增集中式新能源项目(含并于山东电网的集中式管理的分散式风电场、分布式光伏电站),除参与电力市场结算的电量按照本通知执行外,项目注册、交易、结算均按照电力市场规则及相关政策执行。
(二)新增分布式新能源项目。
鼓励新增分布式新能源项目(含分散式风电、分布式光伏,下同),通过自行注册入市交易或虚拟电厂聚合等方式自主参与电力市场,全部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结算,项目注册、交易、结算均按照电力市场规则及相关政策执行。
未自主参与电力市场的新增分布式新能源项目,按发电量一定比例(风电30%、光伏15%)确定参与电力市场结算的上网电量。参与电力市场结算的上网电量暂以自然月为周期,执行当月同类型集中式新能源实时市场加权平均电价,条件成熟后根据项目上网电量曲线执行实时市场价格;剩余上网电量按照燃煤发电基准电价执行。按照电力市场规则,承担相关市场运行费用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未选择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的新增集中式新能源项目、新增“全额上网”分布式新能源项目,暂以风电30%上网电量、光伏15%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结算。
2.发电项目应为电网企业安装、更换、拆除发电和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等提供工作上的方便,并妥为保护电能计量装置和用电信息采集装置。
3.新增6兆瓦及以上工商业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价格,按照《关于〈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》(鲁发改能源函〔2024〕87号)执行。
4.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牵头开展政策宣贯解读,指导电网企业、发电项目等相关主体做好落地实施。
5.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,应及时报告省有关部门。后期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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